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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办理诊疗项目申报程序

[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日期:08-09-20] [热度:]    文字大小:  
核心提示: 参保人员办理转院、特殊病种门诊、家庭病床、诊疗项目申报程序 1、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县外非定点医院就医的,应由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建议并填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治疗申报表》,报社保局审批后方可转院。 2、特..

 

参保人员办理转院、特殊病种门诊、家庭病床、

诊疗项目申报程序

  

1、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县外非定点医院就医的,应由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建议并填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治疗申报表》,报社保局审批后方可转院。

    2、特殊病种门诊和家庭病床,须经县内定点医院建议,填写《特殊病种门诊或ICUCCU、家庭病房申报表》,报社保局审批后方可就医。

    3、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确因病情需要做统筹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应由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建议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申报表》,报社保局审批后方可诊治(急诊抢救除外)。未经批准的,其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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