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私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状及对策
开化县私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状及对策
一、目前我县个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现状
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处理劳动争议时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我县自1995年《劳动法》颁布施行,尤其是1997年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全县的国有集体企业基本上签订了劳动合同,1999年以来我县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实行企业改制,改制后的职工基本上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我县发展较快的个私民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却进展不快,据统计显示,我县现拥有法人私营(民营)企业548家,劳动者人数21037人,从对我县恒星照明、申华文具、利群商贸等12家私营企业抽查情况看,按《劳动法》的要求与劳动者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的比率在60%左右,与各类改制企业相差甚远,因为,虽然一部分个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逐年上升,但相当一部分个私企业却一直停留在口头协议上,也有的虽然是签订了合同,但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不够规范。
二、签订率低的原因及危害浅析
(一)签订率低的原因浅析
1、劳资双方法制观念淡薄,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首先是企业主的劳动法制观念淡薄,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够。在调研中,有部分制笔与灯管行业的老板认为虽然企业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但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没有用处,职工想走又留不住,反而担心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合同履行各项义务,签订劳动合同是给自身找麻烦,更担心在发生工伤事故、工资纠纷时,职工手里有证据。其次是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当前就业岗位相对紧缺就业难的情况下,认为有个工作岗位就不错了,很少考虑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事项,往往是口头达成“协议”了事,况且一些劳动者还担心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使自己失去自由,想另找单位会不方便。劳动关系双方都无所谓签订劳动合同的思想,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的主要因素。
2、亦工亦农的就业状况,使得劳动关系不稳定。我县地处欠发达的山区,目前个私民营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不稳定,对劳动者的人数的需求经常随着市场、季节等因素而变化,导致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也会不断寻找工作条件好,劳动报酬高的单位,机会来了就可能跳槽。我县很多企业用工大多数是本地的农民工,一些农民工既要到企业打工又要兼顾家中的事情,因而劳动者常呈现那头需要干在那头的不稳定情况,这也是我县个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重要因素。
3、家族化经营方式使得劳动合同签订难。虽然近年来我县个私企业发展比较快,但多数企业的规模并不大,一些企业经营模式上存在家族化现象,亲朋好友占有很大的比例,亲帮亲,邻帮邻;部分由亲友入股企业,合伙生产或经营,大家既是股东又是职工,彼些间难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危害:
一是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危害。纵观以往,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比较稳定,劳动纠纷也较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劳动争议案件就比较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而言,一旦与企业发生劳资争议就难以找到有效的证据为自己讲话。对企业而言,遇上职工跳槽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也找不到申诉的依据。因此,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利益都会受到损失。
二是给确认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时带来不便。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但一些个私民营企业由于各种因素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使发工资也没有工资表。以至在工伤认定、处理争议时很难取得有效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只能作为事实劳动关系来处理。
三是不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影响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是否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直接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劳动争议增多必然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也会严重影响一方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三、应该采取的可行性对策
鉴于以上原因和存在的危害,要解决个私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难的问题,需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深入宣传《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做到家喻户晓。利用各类媒体向全社会、个私民营企业深入广泛地宣传以上两个基本法律,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尤其是对企业主进行必要的劳动法律培训,在就业前培训、转岗就业训练及其他职业技能培训中,把《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知识作为必修课程,同时在初中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职业学校等适量增设劳动法律和就业知识的教育内容,以提高广大劳动者和未进入就业的群体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的共识。
二、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加大劳动执法力度。首先要加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力市场的管理,规范全县用工特别是个私民营企业劳动用工,在允许各类企业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同时,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并签订劳动合同,其次要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个私民营企业年检,对每一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责令限期补签,逾期不补签劳动合同的视为非法用工,并依法予以处罚。
三、领导重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关系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需要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倡导劳动、财政地税、工商、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在各自管理的领域督促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要针对我县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个私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难等情况,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制订出台适合我县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以劳动合同为载体,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个私民营经济不断发展。
开化人劳局仲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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