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程序
附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程序图
书面申请 -> 受理 -> 立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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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主体 受案范围 申诉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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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 庭审 <- 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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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撤诉 裁决 独任庭 合议庭
说明:
1、劳动争议仲裁兼具行政性与准司法性,处理借鉴司法程序。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当被告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3、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
准后可适当延期,不得超过15日。
5、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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