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及所需材料
核心提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及所需材料 工作程序 受理材料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人员到市做鉴定送达 申请鉴定的对象范围 用人单位、因工(病)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办理期限 因工致残的自申请受理之日..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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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程序 |
受理——材料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人员到市做鉴定——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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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鉴定的对象范围 |
用人单位、因工(病)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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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因工致残的自申请受理之日起60天内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非因工负伤的,每年受理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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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所 须 材 料 |
因工致残的,填写《衢州市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因工)一式四份。 非因工负伤、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填写《衢州市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因病)一式四份,有工作单位的须盖用人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须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公章。 上述鉴定表,在报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时,并附下列有关材料: (1)因工伤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供本人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医院出具的关于工伤原发部位治疗结束的证明和医院诊断的病历及各种检验报告单(片)据等相关资料。 (2)非因工负伤、因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供本人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医院出具的由两名以上同科主治医生签名的《医疗诊断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近二年以来本人在医院治疗的病历及各种检验报告单(片)据等相关资料。 上述所指病历、检验报告单(片)据及《医疗诊断证明书》或《医疗终结证明》必须系原件,对由医院存档的特殊病史资料的复印件,须由所在医院加盖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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