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首批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中学高级教师
核心提示: 根据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中学高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衢市教人〔2008〕31号)文件精神,经各学校(单位)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察推荐、专家考核、评审委..
根据衢州市教育局、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中学高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衢市教人〔2008〕31号)文件精神,经各学校(单位)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考察推荐、专家考核、评审委员会评选,评出包朝龙等7位同志为衢州市首批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中学高级教师。现将评选人选进行公示,以征求广大教职员工及其他干部群众的意见,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任课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08年5月12日起至5月18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衢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3080771)、监察室(3084306);地点:衢州市荷花中路129号。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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