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操作流程
核心提示: 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到达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二、劳动年龄段以内人员(男16-60周岁、女16-50或55周岁): 按照当地的保障水平进行测算,一次..
一、劳动年龄段以下人员(16周岁以下人员):
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放安置补助费,到达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作为城镇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二、劳动年龄段以内人员(男16-60周岁、女16-50或55周岁):
按照当地的保障水平进行测算,一次性缴足基本生活保障费用,为其建立个人专户。
(一)未就业时,发放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补助费满后仍未就业并符合城市低保规定的可享受城市低保。
(二)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其个人专户储存额按职工参保的政策规定进行衔接和折算。
(三)就业后失业的,将其纳入失业保险渠道,不再享受生活费补助。
到达规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缴足缴费年限的,享受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
或因年龄偏大或其它原因不能就业的,到达养老年龄时,进入基本生活保障渠道,享受与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相同的保障待遇。
三、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男60、女50或55周岁以上人员):
按全省预期寿命和当地具体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因素),一次性缴足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并建立个人专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征地后一次性缴足费用的人员,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待遇享受与缴费水平挂钩,原则上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水平或比照失业保险金标准。
上一篇: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须知
下一篇:事业单位工资审批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 (转)公务员面试强化训练速成班招生简.. 10-02-10
- (转)金华市人力资源研究会2010年公务.. 10-02-10
- 开化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08-10-31
- 工伤认定工作程序和所须材料 08-05-15
- 社会保险办事指南:养老、医疗个人账户.. 08-05-15
- 社会保险办事指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08-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