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程序
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程序
应、往届毕业生无论是否落实工作单位,均应到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报到派遣窗口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具体程序为:
1、受理对象: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由学校将人事档案转往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并办理派遣手续;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也可由学校将人事档案转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并可办理《外来人才聘用证》,开具“外出就业”和有关证明;
(3)对企业跨地区录用高校毕业生,不能调档的,可凭《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直接办理派遣手续。
2、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人事档案;
(2)毕业证书原件;
(3)《毕业生报到证》;
(4)《户口迁移证》;
(5)《就业协议书》(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除外)。
3、所有应历届毕业生报到后,均应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4、落户:
毕业生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和《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市公安局柯城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衢州市区以外生源的毕业生,户口可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5、毕业生转正与定级:
(1)毕业生凭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工作满一年后,由毕业生本人填写《转正定级表》和《干部履历表》(普通院校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交人才交流中心审定,存入本人档案;
(3)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由毕业生本人向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职称初定手续。单位代理的人员可由单位统一办理。
6、改派手续:
如果单位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后,改变接收意愿,或者毕业生另找单位、考研的应办理改派手续,改派的时间期限为毕业后一年以内。
(1)改派到市外的,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应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还须提供原接收单位意见和新接收单位意见以及新接收单位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同意改派的意见;
(2)改派到市内的,毕业生须持现档案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改派的意见,再按报到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570-308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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